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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推動空品不良季節獎勵措施 兼具減少空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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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09-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今日平面媒體於社論撰寫「極端氣候常態化,台灣沒有豁免權」一文,其中述及:環保單位新推空污橘色警戒時工廠關機、降載,與節能減碳救地球背道而馳一節,環保署強調,環保署所規劃之空品不良季節公私場所減量獎勵措施,除針對空品預報顯示連續超過兩日紅色警示時,公私場所透過事前與地方環保單位之協議簽訂減量獎勵契約而進行降載或停機,以減少污染排放進而舒緩空品不良之影響外,亦可同時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故為兼具減少空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之務實有效策略。

環保署表示,針對秋冬空品不良好發季節,環保署規劃以強制性策略(強制性管制作為)、彈性策略(減煤增氣電力機組調度)、獎勵性策略(主動減量獎勵措施)及誘因性策略(檢討空污費季節費率)等四大面向作為因應;其中,獎勵性策略即是擬訂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獎勵策略,規劃於空品預報預測連續二日直轄市、縣(市)所在空氣品質區空氣污染物濃度可能惡化至紅色警示以上,或直轄市、縣(市)轄區內有三分之二以上空氣品質監測站之空氣污染物濃度測值達橘色警示以上,且依空品預報預測未來十二小時空氣品質無減緩惡化之趨勢時,公私場所透過事前與地方環保機關協議簽訂減量獎勵契約而進行停機或降載,將依實際減量情形計算獎勵金額以抵扣其空氣污染防制費,以鼓勵公私場所於空品預報顯示空品不良前,預先進行停機或降載作業,以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量,進而避免或舒緩空氣品質趨於惡化之情形發生。此一策略亦可同時減少公私場所營運操作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無所謂與節能減碳救地球背道而馳之情形。

環保署說,空氣污染防制工作,除了針對秋冬空品不良季節採行因應對策外,亦須透過平時管理作為予以強化;其中,環保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推動國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工商業鍋爐改善、加強餐飲業油煙排放管制、營建工程管理、改善民俗活動衍生污染、農家稻草及果樹枝去化處理、推動河川揚塵防制、補助推廣綠牆、推動1~3期大型柴油車改善、二行程機車改善及淘汰、港區管制及交通管制相關等作為。此外,環保署亦訂定三級防制區既存污染源指定削減準則,優先針對氮氧化物排放量規模較大之行業(包括:電力、鋼鐵、水泥及廢棄物焚化爐)及秋冬季節環境負荷較大之中部雲嘉南及高屏地區,訂定既存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技術減量基準,故已分別制訂短期因應、長期規劃、全國整體以及區域特性等具體可行策略,以維護空氣品質。

最後環保署表示,針對空氣品質不良期間公私場所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獎勵措施,環保署已經完成擬定並將於近期公告執行,呼籲各公私場所踴躍與地方環保機關簽訂減量獎勵契約,除舒緩秋冬空品不良情形之發生,更共同為節能減碳救地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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