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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標題「雲林斗六淪為全國空污最嚴重」,環保署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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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2-10-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針對媒體報導「雲林斗六淪為全國空污最嚴重,劉建國痛批,促環保署應負起責任」,因標題與空氣品質現況顯有差異,且對環保機關致力改善空氣品質工作之論述均未報導清楚,環保署特別提出說明澄清,以免造成民眾誤解及恐慌。

依環保署斗六空氣品質監測站懸浮微粒濃度(PM10)民國94年為74.6μg/m3,至101年已降至61.1μg/m3,目前截至102年9月底為57.2μg/m3。另細懸浮微粒濃度(PM2.5)(自動測站)94年為45.4μg/m3,至101年已降至37.2μg/m3,目前102年截至9月底為33.8μg/m3。雖細懸浮微粒(PM2.5)尚未達到空氣品質標準,但其改善程度明顯可見。

為改善細懸浮微粒濃度(PM2.5)空氣品質,環保署已完成加嚴車用油品硫含量標準、石化業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標準、汽/柴油車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嚴鋼鐵業等大型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另外發布「西螺果菜市場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辦法」減少雲林當地移動源污染問題。

鑑於雲林縣受中央山脈阻隔之影響,位處東北季風背風面,不利於大氣中污染物擴散;另因受強烈東北季風吹襲及濁水溪枯水期河床裸露,容易有揚塵現象產生,環保署於102年修正疏濬工程之費率及費基,促使業主設置或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減少河川疏濬過程(含砂石車運輸土石作業)逸散的原生性粒狀物排放。

環保署將持續研議加嚴電力業等大型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機車排放標準第六期及第七期標準等草案,積極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促進電動車發展等策略,並與雲林縣共同執行減量工作,以期持續維護及改善當地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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