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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把關現成果 科技大廠年回收水量可供全民用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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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5-05-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加強監督環評用水回收承諾,查核科技部3個科學工業園區共計65家每日用水量達1,000噸之高科技廠,除顯示均符合環評承諾規定外,回收水量成效更為顯著,每年回收總量近4億噸,足可供全臺灣民眾用水2個月。

該署於104年7月及8月針對科技部3個科學工業園區9件環評開發案,計65家高科技廠共查核130廠家次,其結果皆符合各案環評承諾之規定。另統計65家廠商之總製程重複利用水量每天為117萬7,480噸,每年為4億2,978萬0,187噸,若依環評承諾最低標準之回收水量,每年應至少回收3億9,595萬4,285噸,顯示3個科學工業園區執行環境友善措施成效高於環評承諾最低標準,成效顯著。

環保署再以量化方式計算所有廠家所節省之水量,可做為多少其他用途?發現若將上述統計水量換算成可供4種用水標的使用之量化數據,可供17萬1,912座2,500噸之國際標準游泳池使用、灌溉4萬2,978公頃稻田、供全臺灣人口73天的用水量及相當於1.7座翡翠水庫蓄水量。量化結果在在顯示用水回收環評承諾對於珍惜水資源之重要性,亦顯示出環評制度對於環境保護之價值。

環保署呼籲,用水回收承諾是向環境及社會之承諾,基於企業社會責任,開發單位應自主守法,為臺灣的水資源永續發展共盡一份心力,達成水資源永續發展的目標。對於這些努力遵守環評承諾,創造環保經濟雙贏的公司,亦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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