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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與地方合作 加速蘭嶼風災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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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12-12-13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針對臺東縣蘭嶼鄉風災過後暫置約4,000噸廢棄物清理問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顏旭明署長昨(12)日抵達臺東,瞭解災後廢棄物暫置狀況,並與臺東縣環境保護局討論加速清理去化相關事宜,後續中央將補助臺東縣政府足夠費用,加速辦理災後廢棄物運回臺東處理工作,期透過與臺東縣政府及蘭嶼鄉公所合作共同努力,達成三個月內清理完畢的目標。

環境管理署表示,今(112)年10月小犬風災後中央即與臺東縣政府啟動專案清運作業,一共動員達184人次進行環境整頓與清運,於最短時間內將島上風災廢棄物約4,000噸全數集中暫置避免垃圾四散影響環境衛生。

環境管理署進一步指出,為瞭解風災廢棄物暫置現況及後續轉運返臺處理去化量能,顏署長昨(12)日偕同臺東縣環境保護局視察臺東縣垃圾焚化廠,瞭解運轉情形,並前往環保局與郭建成局長就災後廢棄物清理問題進行研商,並指示應善用當地人力,協助廢棄物分類以加速裝袋作業;海運的部分,協調相關業者以專船方式,克服冬季海象困難,以期達到每週至少清運160噸最高480噸的目標,可燃物上岸後送至臺東焚化廠處理、資收物交付回收商、剩餘廢棄物則送蘭嶼衛生掩埋場。

環境管理署表示,蘭嶼當地產生的垃圾,以往是由中央補助轉運費,運回臺灣本島處理,本次風災爆增的廢棄物量,超過當地正常一年產生量的三倍,也遠超過蘭嶼與臺東間正常的海運能量,目前的安排,期望可在三個月內完成4,000噸災後廢棄物清理,相關增加費用,環境管理署也允諾加碼補助臺東縣政府。

環境管理署最後強調,環境保護是大家共同的責任,每年到蘭嶼的觀光客,勿亂丟垃圾並配合垃圾分類,在當地所留下的垃圾,都是靠清潔人員與政府部門,辛苦收集再送回到臺灣處理的,大家共同珍惜蘭嶼,創造更美好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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