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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跨區再利用起跑 環署帶頭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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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6-12-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自90年度起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以來,廚餘回收量由當年的每日80公噸,提昇至本(96)年平均每日1,812公噸,相當於省下2座900公噸的垃圾焚化廠處理量,成效卓著,為我國垃圾分類回收,資源永續再利用,展現出亮麗的成績單。

環保署表示,廚餘回收後的再利用方式,主要為高溫蒸煮養豬約占77%,堆肥占22%,其它(製成乾飼料養雞、社區再利用)占1%。但目前各縣市公告回收的廚餘類別,主要是針對養豬廚餘,對可以用來堆肥卻不適用來養豬的廚餘,如堅果殼、蛤蜊殼、榴槤殼……等及修剪的花草樹木,除部分縣市有回收外,大部分尚未回收再利用,此部分由家戶產出可供堆肥再利用的廚餘,估計每日約有2,000公噸,如果能回收再製成有機堆肥,每年可製成18萬公噸,價值22.5億元的有機堆肥,用於美化環境及種植蔬果,確實可讓廢棄物化腐朽為神奇。

環保署表示:為加速推動各縣市回收堆肥廚餘,及解決各縣市(鄉鎮市)回收的廚餘及其半成品製成有機堆肥的後續通路問題,正規劃利用民間既有堆肥處理設施餘裕量與專業堆肥技術,以解決各縣市廚餘堆肥設施的不足,並將原需焚化處理的廚餘轉化為有用的優質堆肥,此種由政府負責回收,再交由民間處理的合作模式,除減少政府的重複投資,更是創造民間與政府雙贏的結果。目前該署正緊鑼密鼓的辦理共同供應契約招標作業,預定於明(97)年甄選出具有處理設備與能力的民間廠商,屆時將可有效提高各縣市廚餘及其半成品之標售價格或降低處理費。

環保署呼籲家家戶戶一起來回收廚餘,將廚餘回收製成堆肥,是關懷環境、愛護環境的具體行動表現,民眾在家做好廚餘分類,交由清潔隊回收運至堆肥場製成堆肥,不但垃圾減量,更可讓廚餘有機物回歸生長的大地,以生生不息的循環再利用方式,讓國內的廚餘全部轉化為有用資源,共同為守護美麗的家園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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