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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多元再利用 製成有機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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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7-12-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自90年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以來,成效卓著,廚餘回收量已由當年的每日80公噸,提昇至1,905公噸,相當於回收了2座900公噸垃圾焚化廠的處理量。廚餘除了養豬,還有一種符合大自然的方法就是用來製造堆肥,一些不適合養豬的廚餘,如筍殼、蛋殼、堅果殼、蛤蜊殼等及修剪下來的花草樹枝等有機物質,仍有不少混雜在垃圾中送進焚化廠處理,如果能再分類回收製成有機堆肥,用於美化環境及種植蔬果,確實可讓廚餘零廢棄,化腐朽為神奇。

為加速推動回收廚餘,環保署已公開甄選出民間廠商參與該署辦理的廚餘有機物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各縣市可透過該契約將所回收之堆肥廚餘送交契約廠商處理,未來該署仍將繼續徵求有意願及能力的民間業者,投入共同供應契約,預期每月可協助各縣市處理回收2,000公噸的堆肥廚餘;環保署表示經由此一合作模式,可讓民間技術與行銷的資源挹注,逐步將全國回收的堆肥廚餘全部轉化為有用資源,並產製符合肥料品目規格的優質有機堆肥,且利用民間現有的堆肥處理設施餘裕量與專業堆肥技術,以減少政府投資興建廚餘堆肥處理廠及相關操作營運成本。

廚餘多元再利用工作,已有效減輕地方政府垃圾處理壓力、節省垃圾處理成本。目前環保署已協助各縣市完成34座廚餘堆肥場設置,每日約可處理200公噸的廚餘,在各縣市環保局及鄉鎮市清潔隊齊心努力下,各堆肥場的製作技術已漸漸成熟,所產製的堆肥成品廣獲民眾喜愛使用。環保署表示,目前全國各縣市均已全面回收廚餘,在民眾的高度配合下,每年可創造26億元的經濟效益。該署呼籲全民在家做好廚餘分類,不但達成垃圾減量,更可讓廚餘有機物重回生長的大地,以生生不息的循環再利用方式,讓國內的廚餘全部轉化為有用資源,共同為守護美麗的家園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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