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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路燈節能改善 整合資源全面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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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1-08-20 []

經濟日報8月20日報導,評論環保署長沈世宏建議臺灣電力公司應補助全臺各鄉鎮市汰換所有LED路燈,是拿台電當提款機一文,其誤解之處,環保署說明如下:

環保署表示,媒體刊載臺灣電力公司應補助全臺各鄉鎮市汰換所有「LED路燈」,其實沈署長的建議是應該更換為「陶瓷複金屬路燈」;而相關人員指「將臺灣電力公司當應急時提款機」說法,是明顯誤解環保署希望臺灣電力公司將節能後省下購買能源的費用,投入節能設施的構想。

環保署說明目前傳統路燈更換時,如更換為LED燈,將造成地方政府沉重財政負擔,站在扶植國內產業立場,由中央政府補助來推動此事,確是正確作法。但站在加速節能減碳的角度,現階段更好的作法,應該擴大推動節能程度相當的國內製造陶瓷複金屬路燈來進行更換。環保署指出,市面上LED或陶瓷複金屬燈均為技術成熟穩定的節能燈具,但目前燈具市場價格及20年壽命期間相關維護保養費用,LED燈更換費用為陶瓷複金屬燈2倍,後續維護保養費用為3倍。且更換後的LED路燈節省電費仍大幅低低於更換的成本,必須仰仗政府額外的補助,才有人願意更換;更換為陶瓷複金屬燈則不需政府補助,仍然可以省錢。目前LED燈具使用於室內低瓦數照明的技術已相當成熟,但對於使用於戶外的高瓦數LED路燈,仍有上述需克服的價格上困難。

依現有統計資料,全國公用傳統水銀路燈和高壓鈉燈約有214萬盞,如果全面汰換為高效能陶瓷複金屬燈具,以60﹪節能率計算,每年約可節省15.438億度電,換算約可以節省一座發電廠的興建成本。同時,每年可節省30億元以上向國外購買發電燃料費用,以燈具壽命20年計算時,將可節省約600億元;未來能源價格攀升時,節省購買能源的費用將更高。

環保署說明,由於臺灣電力公司係以包燈制半價的虧本方式收取公共路燈的電費,如果主動替地方政府更換路燈後,由上述分析可知,節省發電成本就是幫自己減少虧損。這種作法,既可節能減碳,又有利台電的經營,是多贏結果,絕非報紙報導所述,拿台電當提款機,占台電便宜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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