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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清查印刷製版業廢顯定影液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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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印刷製版業屬於傳統內銷型產業,在國內則多以中小企業為主,依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統計申報資料顯示,目前列管印刷製版業共計約800多家,其中印刷業652家,製版業148家,目前製版業多以電子製版取代過去人工製版業的作業方式,雖已減少網片輸出及紙張使用,但因仍使用網版用底片進行沖版,此過程則會產生廢顯定影液。而國內製版業多數並未設置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廢顯定影液,大多委託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代為處理。

廢顯定影液的主要有害性成分為硫代硫酸銀,因為銀為有價金屬,目前廢顯定影液處理大多數採用所謂的銀回收機以電析方式還原其中的銀,再予以回收精鍊,以達資源再利用之目的。但廢顯定影液除含銀以外,尚有對苯二酚、醋酸等有機成分,生化需氧量(BOD) 含量約達25,000mg/L,化學需氧量(COD)亦高達84,000mg/L,如未妥善處理任意排放,仍然會造成環境污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94年6月1日起管制印刷製版業應申報其事業廢棄物之流向,且廢顯定影液為其管制重點。根據申報資料統計,過去一年多來廢顯定影液之申報清理量約有2500噸,然有約310噸仍處於廠內貯存狀態,甚至部分業者已經貯存一年以上。因此環保署近期內將針對印刷製版業之管制情形進行稽查,並針對其顯影液定影液之原液使用量及廢液產生量做合理性調查分析,並評估妥善可行之處理技術與目前國內處理或再利用機構處理技術之良莠,同時並嚴格查察有無非法收集該類廢液回收有價銀後,將剩餘未經處理之廢液任意排放之情形,以防止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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