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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隻搬家水質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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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為解決養豬廢水長期污染南部地區飲用水水源問題,自八十九年底執行高屏溪等養豬戶拆除補償計畫以來,迄今將屆四年,檢視改善成效以高屏溪大樹攔河堰測站水質氨氮項目來看,已由八十九年的0.6毫克/公升降至今(九十三)年的0.2毫克/公升左右並穩定維持,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環保署執行高屏溪等養豬戶拆除補償計畫,除有效解決養豬廢水污染水源困擾,更因清澈水質吸引民眾願意親近河川,四年來環保單位持續不斷執行稽查結果,使四千多家拆遷戶均無原地重建復養情形發生,為大高雄地區民眾飲用水品質做好第一線把關。

環保署表示,為改善飲用水水源水質,擇定高屏溪大樹攔河堰以上地區之養豬戶為拆除補償對象,主要養豬戶集中高雄縣美濃鎮及屏東縣高樹鄉,高屏兩縣合計拆除補償四千多戶,約46.6萬頭豬隻,環保署為防範養豬戶受理補償後可能重新畜養或原地重建復養情形,經四年來持續明查暗訪,並無發現復養情形。

環保署強調,養豬戶拆除補償範圍係屬高屏溪中、上游地區,在豬隻遷離後,河流水質較以往清澈許多,且河面漂浮豬糞情形已不復見,每逢假日到溪邊遊憩的民眾也增多了。

環保署呼籲,高屏溪大樹攔河堰以上地區將持續列為稽查重點,已拆遷養豬戶如有重新畜養等不法行為,一經查獲將嚴格處分,以維護水源水質之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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