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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短漏報繳回收清除處理費,可獲得鉅額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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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8-08-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防止責任業者短漏報繳回收清除處理費,落實「污染者付費」及「誠實申報」原則,並維持產業競爭公平性,每年均查核責任業者營業量及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迄97年止共查核1萬餘家,查獲短漏金額約39億元並予追繳,有效嚇阻責任業者逃漏應繳費用,確保資源回收基金財務健全,該署並訂定「獎勵民眾檢舉責任業者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實施要點」,民眾若提供短報、漏報或不實申報回收清除處理費之事實,及可供查核的具體證據或資料向該署檢舉,經查明屬實,可於違法逃漏的責任業者完成補繳後,獲得相當於補繳金額20%的檢舉獎金。由於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的金額可能高達數百萬、甚至於數千萬,民眾如勇於檢舉,極有可能領到一筆可觀的獎金。

該署刻正針對尚未受查的責任業者約3千家進行回收清除處理費相關帳籍憑證查核,並宣導資源回收相關法令、政策及成效,使責任業者熟稔法規及回收清除處理費用途,並依法正確申報與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環保署指出,回收清除處理費是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的重要基礎之一,少數責任業者逃漏繳納,不但對誠實申報繳費的業者不公,也間接削弱了保護環境的力量。該署呼籲責任業者依法誠實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以善盡社會責任及環境責任,若遭查獲不實申報,除追繳應繳費用外,還會被處以應繳納費用1至3倍的罰鍰。回收清除處理費申報、繳納及短漏檢舉相關問題,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705888洽詢,或上該署資源囘收網網查詢(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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