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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署提「清淨空氣行動計畫」8項近程強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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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4-09-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空氣品質與健康息息相關,民眾對空氣品質的要求日益提升,環保署本於加速改善空氣品質的立場,擬定「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年至109年),成立跨部會「空氣污染減量行動督導聯繫會報」,加強整合部會量能,並訂定各項污染源管制及排放標準,要求地方政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計畫」,落實稽查管制,另外亦提出「推動電動二輪車(E-BIKE)」、「推動電動公車(E-BUS)」、「推動電動蔬果運輸車」、「推動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推動飯店使用天然氣鍋爐」、「推動河川揚塵污染防制」、「推動兩岸空氣品質改善交流合作」及「推動細懸浮微粒(PM2.5)管制相關基礎及背景研究」等8項近程強化措施。

依本項計畫,104年至109年政府將投入超過新臺幣390億元的經費,地方政府每年將執行超過300項之空氣品質維護改善計畫,並將推動淘汰二行程機車100萬輛、新購電動二輪車60萬輛、柴油公車汰換2,858輛為電動公車、果菜市場使用電動蔬果運輸車2,100輛、3萬8,000輛柴油車加裝濾煙器、100家飯店使用天然氣鍋爐及完成抑制河川揚塵施作面積3,000公頃,預計可使懸浮微粒(PM10)年排放量減少約33,000公噸(22%)、細懸浮微粒(PM2.5)年排放量減少約17,000公噸(24%)、硫氧化物(SOx)年排放量減少約33,000公噸(28%)、氮氧化物(NOx) 年排放量減少約174,000公噸(40%),進一步使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改善23.4%。

歷年來環保署已推動多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空氣品質監測結果顯示,不但空氣品質已有大幅改善,近幾年亦呈現穩定狀況。各種空氣污染物近5年(100年至104年) 1月份至7月份同期濃度皆呈現改善趨勢,包括懸浮微粒(PM10)改善16%、細懸浮微粒(PM2.5)改善20%、二氧化硫(SO2)改善20%、二氧化氮(NO2)改善14%、一氧化碳(CO)改善10%、臭氧(O3)改善5%。101、102及103年空氣品質不良(Pollutant Standards Index, PSI>100)比率分別為0.95%、0.96%及0.90%,104年累積至7月為0.35%。

儘管我國空氣品質已持續改善,環保署亦瞭解民眾期待空氣品質能夠改善得更好,以最近發布的幸福指數來說,我國空氣品質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 OECD)中已開發國家相較,確實還有進步空間。環保署表示,「清淨空氣行動計畫」(104年至109年)將「加強整合部會量能、強化中央地方合作、促進全民共同參與」,以短期務實緩解,長期趨嚴管制的方式推動國內空氣污染排放減量,同時,亦針對顯著影響我國空氣品質的長程傳輸污染,推動「兩岸空氣品質保護交流」,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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