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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落實保護臭氧層工作邁向減緩氣候變遷之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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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9-11-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管制臭氧層破壞物質(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 簡稱ODS)的國際公約蒙特婁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第二十二次締約方大會於本(2010)年11月12日在泰國曼谷圓滿落幕。行政院環保署特派劉主任秘書銘龍代表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以非政府組織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方式率團出席會議,全程參與並觀察議定書的管制發展。環保署強調,我國雖非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但自始即自願遵守蒙特婁議定書對非第五條國家(即已開發國家)之較早管制規範,且自1990年起即積極參與歷屆蒙特婁議定書締約方大會與相關工作小組會議,以配合研議因應國際管制趨勢之行動方案,同時提供國內廠商最新國際管制動態、未來削減趨勢、替代技術發展情況,提醒國內相關產業及早準備和因應。

環保署指出,今(2010)年蒙特婁議定書保護臭氧層的工作因全球氟氯碳化物(CFCs)消費量的廢除而又往前邁進一大步,且因這些物質具高全球暖化潛勢值GWP(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故管制這些ODS物質將對全球氣候變遷問題作出極大貢獻。而根據技術與經濟評估委員會TEAP(Technology and Economic Assessment Panel )的研究報告,全球既有設備廢棄後的妥善管理,每年對減緩全球暖化的貢獻可超過400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議題包括有:(1)推動破壞臭氧層物質庫(簡稱ODS banks)無害化管理與最終處置之銷毀的技術經驗分享、(2)溴化甲烷於檢疫及裝運前處理QPS(Quarantine and Preshipment)之各用途資料、(3)氫氟碳化物(HFCs)是否適合納入蒙特婁議定書管制及推動低GWP值替代品等重要關鍵議題,共同協商後續管制方案。

大會經過5天的密集協商,決議各締約方依循目前議定書之管制時程削減ODS仍未改變,另要求聯合國技術與經濟評估委員會(TEAP)強化蒐集ODS最終處置技術發展與運轉資料、推動各締約國進一步調查溴化甲烷於QPS之各用途分類使用數據與相關管制方案、要求TEAP協助多邊基金訂定審核第五條國家申請替代技術計畫標準時應納入低GWP值規範等決議案,顯見ODS回收處置管理、強化管制溴化甲烷及推動低GWP值替代品等議題已成為蒙特婁議定書後續推動的重點工作。

環保署表示,我國積極保護臭氧層工作已歷經20多年的努力,從配合國際管制時程,採取策略性目標、建置核配制度、逐步對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進行管控,已具有相當成效。未來工作重點將強化既有設備之ODS物質回收管理(如廢冰箱、冷氣及汽車之冷煤回收),以及建置本土ODS熱處理銷毀系統,避免不必要的排放,持續協助推動國內廠商選擇非溴化甲烷於檢疫和裝運前處理用途,及低GWP值之環境友善冷凍冷藏空調替代技術,以期對蒙特婁議定書國際管制破壞臭氧物質工作做出實質貢獻。此外,將持續與UNEP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臭氧秘書處及各國專家建立聯繫合作,掌握國際動態,與各國共同重視臭氧層保護及相關氣候變遷等環境議題,展現我國在地球環境保護工作上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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