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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氣雙燃料車改裝及加氣補助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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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8-02-1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有關報載「瓦斯車計畫修改,政院被痛批」,環保署提出澄清,是因為改裝之油氣雙燃料車使用LPG時所排放的污染物有一部分較未改裝前使用汽油時高,且受油價下滑影響,97年底的改裝數量大幅下滑,因此本署才陳報行政院針對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進行檢討,以確保所補助之油氣雙燃料車具備正面之環保效益,並順利達成該計畫目標。

依據環保署97年委託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進行改裝油氣雙燃料車測試結果,使用LPG為燃料時,雖然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毒性物質及臭氧前趨物等,具減量效益,但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有高於原使用汽油時的現象。又97年下半年油氣價差持續縮小,無法提供穩定足夠之經濟誘因鼓勵計程車及民眾新購或改裝油氣雙燃料車,月改裝車輛數量由7月1,686輛至12月已不及100輛,大幅下滑。行政院於12月18日會議檢討上述現象時,結論為,在改裝業者未能確保改裝具有正面環保效益時,不以擴大油氣之市場價差做為誘因,而改以一次補助改裝所需費用,並以較不易受加氣站數影響意願之計程車為主。

改裝業者及加氣站業者已就此調整方向提出異議,環保署表示為能確保所補助之油氣雙燃料車具備正面環保效益,並順利達成該計畫所訂目標,環保署刻正請油氣雙燃料車改裝業者檢討。檢討結果,在油氣雙燃料車環保效益部分,部分污染物高於汽油車之原因係因國內改裝廠未重視污染排放調校工作,改裝油氣雙燃料車之污染排放未能達到全面最佳化。因此環保署正與業者共同規劃實施油氣雙燃料車車型認證及使用中車輛管理制度,認證通過符合確認其排放能較使用汽油低且符合當期新車排放標準的油氣雙燃料車,才同意再陳報行政院,是否依業者建議恢復原補助做法補助。

行政院於97年12月18日召開會議研商油氣價差,針對油氣價差是否回歸市場機制、油氣價差補助、計程車改裝補助應否提高等議題進行討論。由於油氣之價格係受國際趨勢影響,價差維持不易,會中提出將油氣價格回歸市場機制,不再補助氣價,考量目前加氣站設置情形及自用車與計程車改裝之實質效益,僅補助計程車改裝,並增加補助金額,但不再補助自用車改裝。惟油氣雙燃料車改裝業者及加氣站業者認為應維持足夠油氣價差誘因,才能鼓勵民眾使用,另除計程車外應積極補助自用車,以促使車廠投入生產油氣雙燃料車。針對業者所提建議,環保署表示,環保署將原補助改裝車每公升氣價2元至99年止之做法取消,改為一次補助接近金額之改裝費用後,現有油氣價差仍有足夠之誘因促使改裝者使用液化石油氣。目前並正要求業者進行檢討提出其改裝後液化石油氣之污染排放仍有正面環境效益之做法。在檢討未定案前,環保署表示,相關補助將依行政院會議決議執行。並將輔導協助改裝廠進行調校工作,以確保油氣雙燃料車較汽油車有較低之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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