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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調整紙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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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10-07-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近日檢討紙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簡稱徵收費率),並於日前與相關公會及業者討論。公會及業者表示,因應疫情、年度營運及需要時間與下游業者溝通準備,建議於明年1月或7月來實施。環保署目前暫停調整,將整體考量,取得共識後,再予實施。

回收清除處理費的徵收,是向製造及進口紙容器業者徵收,所徵收的費用,補貼處理業作為紙容器回收處理的之費用。本次檢討調整是要讓徵收與補貼能獲得合理的平衡。

以紙盒包為例,現行紙盒包徵收費率3.32元/公斤,110年6月4日前補貼費率為7.25元/公斤,補貼費率遠高於徵收費率,造成支出遠超過收入。為調整合理回收機制,減少徵收與補貼的差距,環保署研擬,由現行3.32元/公斤,分三階段來調整為5.79元/公斤、6.44元/公斤到7.76元/公斤。

以紙餐具為例,現行紙餐具(含植物纖維餐具)徵收費率5.4元/公斤,110年6月4日前補貼費率為7.25元/公斤。補貼費率也遠高於徵收費率,為了減少徵收與補貼的差距,研擬調整徵收費率到每公斤9.06元。

紙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的徵收,係為延伸紙盒包或紙餐具製造者及進口業者責任,向製造及進口的業者徵收,並不是向餐飲業者來徵收。至於紙容器徵收及補貼費用的差距,需要相關關係人共同努力調整,以維護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回收處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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