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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細懸浮微粒(PM2.5)納入管制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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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0-05-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有關立法院5月5日召開「母親節前夕,醫界呼籲PM2.5納入管制,保障母親與胎兒健康」記者會,環保署表示,細懸浮微粒(PM2.5)的排放源管制,早已納入我國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及油品標準,且近年加嚴標準時,大部分項目也已採用世界上最嚴格的或最佳可行技術。也就是說環保署已採取的既定政策,已回應了該記者會提出「我們的要求」的內容大部分,如仍有不足處也將邀請學者專家持續檢討增加,因此,我國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是可以期待的,亦已顯現在近年環保署的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結果中,請國人與環保署一起努力。

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值尚未訂定,係因我國PM2.5環境空氣中濃度雖然是美國2到3倍,但國人罹癌率只有美國的一半,且癌症死亡率比美國少四分之ㄧ,此表示國人罹癌率及癌症死亡率與PM2.5的關係,可能與外國的關係不同,不宜直接引用國外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數值。環保署目前已委託公共衛生的學者專家積極探討國內外科學證據加以澄清,並依據法制作業程序研擬我國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的建議值,尚未澄清前不宜直接引用國外數值,提供民眾不一定正確的訊息。本署在本(100)年4月2日、3日及24日的回應新聞稿均多次表達,外界無需猜測或懷疑本署施政的決心。

環保署表示, 馬總統4月3日中午至彰化縣參加反國光餐會,會後 馬總統要求環保署將細懸浮微粒(PM2.5)列入法律管制的範圍內之指示,該項指示已經列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列管,本署每週均須向該會提報辦理進度。此外,本署也在4月8日隨即邀請十餘位公共衛生、空氣污染及大氣化學等領域專家學者共同研議現行細懸浮微粒管制策略之檢討。此外,本署也正研議PM2.5空氣品質標準所需相關配套措施。儘管PM2.5空氣品質標準尚未完成訂定,但是本署推動減量的步伐卻從未怠慢,已分別針對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源所可能產生PM2.5的來源上著手減量。從95至99年全國57個一般空氣品質自動連續測站PM2.5監測結果顯示,各空品區PM2.5質量濃度皆呈現下降趨勢,這代表本署歷年施政的成效。

環保署表示,本署關切PM2.5污染的態度與民間環保團體相同,從98年起就委託台灣大學公衛學院鄭尊仁教授研究團隊進行研究,該研究團隊第一年計畫結論就已指出美國與日本均是根據該國流行病學研究、毒理學研究的科學證據資料及健康風險評估資料,才訂定細懸浮微粒(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值。該計畫也將發展符合我國健康風險評估模式,應用在空氣品質標準決策上。

環保署強調,從美、日兩國的經驗來看,空氣品質標準的訂定絕對是一項需要講求科學證據的施政作為,不應是漫天喊價的決策,環境決策需要建基於科學與事實的基礎上。環保署表示,只要研究團隊依據科學方法分析所提出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建議值後,就會進行公聽研商會議,同時以公開、透明及專業的運作方式,讓各界充分溝通瞭解。

4/2 環保署回應「懸浮微粒超高 彰縣醫界堅反國光」報導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00402183521)

4/3 環保署說明訂定細懸浮微粒(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進度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00403222206)

4/24 環保署說明細懸浮微粒(PM2.5)管制及空氣品質標準訂定情形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004241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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