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生物可分解塑膠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開始受理廠商申請

:::
其他
93-09-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配合限塑政策之推動及廚餘回收再利用的趨勢,環保署已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告「生物可分解塑膠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開始受理廠商申請。

配合限塑政策的推動及廚餘回收再利用趨勢,環保署邀集環保團體、消費者團體、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及業者等代表研商,並提經環保標章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生物可分解塑膠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環保署將原來僅需大部分分解或較長時間分解的特性,提昇到全分解;同時規定產品中不得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或聚氯乙烯(PVC)等不易分解的石化成分,因此能在環境中迅速的被微生物分解利用,不再有以往塑膠製品萬年不化之弊害,此類塑膠適合作為農業的覆蓋膜、垃圾袋、廚餘袋等使用,將會對環境衝擊降到最低,。

環保署呼籲,儘量少用或不用塑膠袋等製品,對環境才是最好的選擇。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