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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樂見各界討論中火污染,但應秉持事實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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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11-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最近台中火力發電廠(下稱中火)生煤使用量成為臺中市政府、台電公司及相關民眾關切焦點,其想法不外乎直接減少生煤量可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空污狀況,然而環保署基於維護環保制度及污染改善立場說明,減少生煤使用量固可減少污染排放量,此無庸置疑,但應以合法、合理的方式達成;另外從專業角度來說,污染改善非僅僅只有減煤一途,加裝污染防制設備、改用低污染燃料等亦可大幅減少排放量,改善空氣品質。

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下稱許可證)內操作條件得有10%容許差值,其立法理由乃考量實務上各種製程操作過程中,不可能完全不變,一定會有操作條件跳動情形,所以讓取得許可證之公私場所有此容許緩衝條件,兼顧操作與管制,此規定已行之多年!各縣市環保局在核發許可證時,都會有這一規定的註明,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過去與現行核發之中火既有許可證,皆登載有操作條件10%容許差值之內容,可見一斑!(中火許可證內容摘錄如附圖1)

回到改善空氣污染主題,多年以來,環保署和經濟部持續推動國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工作,以中火為例,藉由推動減煤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措施,其空氣污染物排放,已由105年之每年3萬8千餘公噸,降至107年2萬9千餘公噸,預估至109年更可達20,326公噸,減量可達48%,而中火進行減煤增氣措施後,未來現有4部燃煤機組將轉為備用,推估至114年2部燃氣機組上線後,全廠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減為8,442公噸,與105年相比,減量可達78%(相關改善及減量情形如附圖2)。因此,空污改善需多管齊下,各種防制措施共同減量,才能事半功倍。

另外在臺灣地區,空品不良有其季節性,因此環保署亦要求中火需在空品不良季節進一步降載,減少瞬時空氣污染物排放,經查中火108年度截至11月26日總計降載427次,空品不良季節343次,比例為8成,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硫氧化物為1710.47公噸,氮氧化物為2451.86公噸,粒狀污染物為256.86公噸,細懸浮微粒(PM2.5)為166.96公噸,降載減量占107年排放量約14.9%。

中部地區空氣品質經政府推動減量措施及民眾積極配合下,已採取各項防制措施並行之策略,積極執行,依據環保署監測資料顯示,中部空氣品質近4年(104至107年)紅色不良日數減少87%,PM2.5濃度由25.8 μg/㎥ 降低為20.2 μg/㎥,減少22%(如附圖3及4),再依臺中環保局108年11月初所發新聞內容「1至10月空氣品質8年來最佳!(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11020121.aspx),在在顯示,中部空品問題在各界努力下已逐漸改善,代表目前所採取多管齊下的防制措施乃正確的策略方向。

空氣品質改善為全民的期盼,這攸關全體民眾呼吸的權力,環保署不敢忘卻責任重大,然而環保署也希望各界針對空污防制能多一點專業,少一點口水,讓中央攜手地方,全面強化各項空污減量作為,為維護空氣品質工作分工合作,完成全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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