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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暫停使用廚餘養豬 環保機關總動員協助清運及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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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10-08-3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宣布8月30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餵飼豬隻。為確保國內廚餘清運及處理不受影響,環保署超前部署、不分假日,自8月26日起每日邀集22縣市環保局召開應變會議預為因應,討論防疫期間如何確保民眾、餐廳、機關、廚餘清運業者、廚餘養豬場等單位的廚餘不受影響,完備廚餘去化應變措施,並由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建立單一服務窗口及指定地點。

環保署表示,廚餘收集方式,由各縣市因地制宜調整,請民眾配合轄內縣市規定之方式排出;餐廳、機關、學校、旅館、社區大樓等單位請將廚餘交給原委託之廚餘養豬場或廚餘清運業者,清運至環保單位指定之地點,免費提供處理廚餘。如有養豬場不再協助清運,則請聯繫縣市指定窗口,由清潔隊協助清運或委託合法清除業者清運,環保機關將全體總動員全力協助廚餘清運及去化。

 相關單位如有廚餘清運及處理問題,環保單位已設有專線電話提供民眾、清運業者及廚餘產出源諮詢服務或可到環保署的網站(https://wcds.epa.gov.tw),查詢合法廚餘清運業者名單。

因應廚餘處理方式的改變,自8月30日起,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列管應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改由廚餘收運業者以紙本方式申報,事業單位僅需確認簽章即可,簡化相關申報機制。

環保署表示,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千萬不可有任意棄置廚餘之行為,如經查獲任意棄置致污染環境,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裁罰,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最後環保署呼籲全民共體時艱,配合惜食減量、剩食打包,廚餘瀝乾、分類再排出;在此疫情期間,若有可疑肉品請丟垃圾車,勿放入廚餘桶,交由清潔隊妥善處理。請國人與政府一起努力,守住全臺養豬場的最後一道防線,守護國家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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