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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針對補助改裝LPG車政策反覆及LPG車較不環保之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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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8-03-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針對TVBS 3月9日晚間新聞有關環保署補助液化石油氣(LPG)車政策反覆及LPG車較不環保之報導,環保署澄清該署檢討現行補助LPG改裝政策,主要係依據環保署97年委託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進行改裝油氣雙燃料車測試結果,使用LPG為燃料時,雖然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毒性物質及臭氧前趨物等,具有減量效益,但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有高於原使用汽油時的現象,因此環保署正與業者共同檢討及規劃實施LPG車車型認證制度,並同時檢討現行改裝及氣價之補助方式。經陳報行政院會議決議的調整補助方式新作法,目前依法制作業辦理預告程序中,以蒐集各界對該新作法的意見,尚未定案。

環保署表示,在定案前,目前相關補助仍依現行政策執行,並未改變。另外,97年年底至今汽油與液化石油氣之價差持續縮小,無法提供足夠之經濟誘因鼓勵計程車及民眾新購或改裝成LPG車,月改裝車輛數量由97年7月1,686輛降至98年1月不及100輛,改裝數量大幅下滑,明顯無法達成計畫原訂目標。環保署表示,預備以三個月時間實施LPG車車型認證制度,確定改裝之LPG車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皆能符合當期新車排放標準,使所補助之油氣雙燃料車具備正面之環保效益後,才會對是否拉大汽油與液化石油氣之價差以鼓勵改裝,或依照陳報行政院會議決議之新作法間的選擇,做出定案之決定。

另有關TVBS報導環保署同仁不能正確回應記者所提問題部份,該署說明,因該台記者約訪時,該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正在開會研議改裝LPG車檢討規劃事宜,未能派員向記者說明。記者乃攝錄與該署接待之非業務處同仁的談話過程,並詢問某媒體報導上之數據,該同仁對非其業務主掌之事,據實回復不知該報導數據之出處,並不宜將其報導成該署業務主管同仁不能正確回應記者詢問之議題,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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