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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報載「環境荷爾蒙殺人 政府坐視民間緝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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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99-10-2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環境荷爾蒙物質潛藏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對我們的健康及後代子孫的生育能力影響深遠,環境荷爾蒙及其產品之管理,刻不容緩。由於環境荷爾蒙分布與介質廣泛,無法以單一法令或單一機關進行管制,需要跨部會合作,才能有效管理。環保署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支持下,早在去(98)年11月18日召集政府相關機關成立跨部會推動小組,積極推動「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透過各個權責機關進行法規強化、市售品抽測監控及加強正確資訊宣導民眾等工作,為國人健康把關,解除民眾疑慮,政府並未漠視環境荷爾蒙之危害。

環保署指出,我國環境荷爾蒙之管理架構完整:食品、食品容器、醫療器材(由衛生署主管);農藥、飼料、農產品(由農委會主管);商品、玩具(由經濟部主管);環藥、飲用水、室內空氣品質(由環保署主管);綠建築、綠建材(由內政部主管);酒類衛生標準(由財政部主管)。目前國內已對食品、食品容器器具包裝、奶瓶、兒童玩具、農業、建材等項目中含雙酚A、塑化劑、重金屬(如鉛、汞等)、戴奧辛、多氯聯苯等之環境荷爾蒙物質進行管制並進行用品、產品、食品及環境等背景抽測監控及宣導。

環保署表示,為強化環境荷爾蒙之管理,早加拿大一步,已於98年7月31日將目前極受國際注目及民眾關心之雙酚A公告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並於99年1月18日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篩選認定毒性化學物質作業原則」,增列得將關注之民生消費議題,具有環境荷爾蒙特性且經科學報告證明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列為第四類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之毒性化學物質。

環保署強調,我國環境荷爾蒙管理措施能有效達到管制及減少環境荷爾蒙物質使用及排放、提昇綠建材標章產品品質、確保市售商品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降低民眾飲食中環境荷爾蒙之暴露風險及維護民眾健康之生活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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