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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回應報載「高鐵電磁波超過歐盟標準6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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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振動
96-10-2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環保署於10月20日針對「高鐵車廂電磁波過高」訊息,即於當日實地進行高鐵(台北至高雄)電磁波量測,量測結果顯示,低頻電磁波檢測值介於2.1mG(毫高斯)至17.6 mG,若貼窗則介於5.5 mG至52.4mG,最大值發生於出八卦山隧道為65.1mG;而高頻電磁波檢測值介於0.00001 mW/cm2(100μW/m2)至0.0228 mW/cm2(228,000μW/m2),皆符合且遠低於歐、美、日及台灣現行的環境建議值。

環保署表示,該署於90年1月12日公告台灣「非職業場所之一般民眾於環境中暴露各頻段非游離輻射之建議值」,係參考2000年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一般民眾電磁場建議值,該建議值與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相當,高頻之環境建議值分別為:0.45 mW/cm2(900MHz)、0.9 mW/cm2(1800MHz)、1 mW/cm2(2GHz以上),另60Hz低頻之環境建議值為833.3mG。

環保署指出,本次檢測另針對使用手機進行電磁波量測,當高鐵行進間使用手機,未接通所測得之低頻電磁波瞬間最大值為320 mG,與背景比較約增加100倍左右,接通瞬間介於155mG至199mG間,接通後迅速降至7.1mG,而未接通所測得之高頻電磁波瞬間最大值為0.0005 mW/cm2(5,000μW/m2),與背景比較約增加50倍左右,手機接通瞬間為0.00636 mW/cm2(63,600μW/m2),與背景比較約增加600倍左右,接通後則迅速降至0.00058 mW/cm2(5,800μW/m2),故無論使用手機前後低頻或高頻電磁波都低於現行環境建議值,但仍可能會增加電磁波曝露的風險。

環保署呼籲,由該署所檢測的資料顯示,民眾可放心搭乘高鐵,但宜儘量避免使用手機,若有必要使用,亦應於接通前後儘量遠離手機。

備註:一般而言,低頻電磁波為頻率較低之電磁波(低於500kHz),其計量單位為磁通量密度(G ),如變電所、輸配電設施、高壓電塔所產生之電磁波;而高頻電磁波為頻率較高之電磁波(高於500kHz),其計量單位為功率密度(W/cm2),如基地台、雷達站所產生之電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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