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持續調查潭子地區之地下水污染情形

:::
土壤及地下水
100-04-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

有關報載台中市潭子加工出口區地下水污染乙事,環保署表示,該地區之地下水污染,係環保單位於主動調查過程發現,並已積極採取封井應變措施,避免民眾健康受到影響。

環保署97年補助台中市環保局執行舊社地區地下水調查,即發現地下水有四氯乙烯、三氯乙烯及順-1,2-二氯乙烯等含氯有機物溶劑,雖未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但為維護民眾用水安全及環境品質,環保署98年持續補助台中市環保局辦理「台中市舊社里及鄰近地區地下水含氯有機物調查與應變計畫」擴大調查地下水污染情況。

99年發現舊社里地區及潭子地區有地下水污染之情形,環保署為確保民眾用水安全並清查該區域民井使用情形,隨即於99年啟動緊急應變擴大調查,共調查 16口自來水公司之地下水備用抽水井,其中7口已封井或停用,另有5口未檢出,4口低於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環保署已轉請自來水公司加強監測飲用水水源及消毒副產物之頻率,除慎選安全的水源外,並應加強淨化程序,妥適處理符合標準後,始得供水。

另該區域30口民井多數檢測出含氯有機溶劑,其中兩口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已請環保局通知原井主與附近居民不可作為飲用、洗滌衣物等生活用水,以減少經由飲水或生活用水的途徑而暴露三氯乙烯之致癌風險,目前附近居民已於99年底完成自來水接管安裝,環保局並已召開3次協商說明會,請民眾不要使用地下水並協助接裝自來水。

為減輕污染危害,避免污染擴大,環保署已請台中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協助管理處於本(4)月中旬進行地球物理探測調查,以釐清污染來源,作為環保單位日後求償之依據。

另為追查污染來源及確認污染範圍,環保署今(100)年仍持續補助環保局執行「台中市舊社里及鄰近地區地下水含氯有機物調查與應變第二期計畫」,並請環保局加強民井巡檢,以確保民眾用水安全。

註: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中,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適用範圍為: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以外之地下水。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