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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帶私,行政機關、學校帶頭減用一次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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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
110-10-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推動政府機關率先實施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水等一次用產品,減輕環境負荷,再逐步帶動民間,環保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下稱作業指引),最遲於111年12月31日前實施。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三級、四級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及所屬機關、學校,主辦或於其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時,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並採用相關替代措施。

環保署表示,目前政府機關、學校服務員工、師生之福利社、合作社、餐廳等均已納入限塑政策的管制範圍,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且內用不得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但過去民眾參與政府機關所辦理之公聽、說明、研商會議或其他大型活動,經常會拿到主辦單位所提供餐盒或瓶裝水。雖然使用完畢多可於現場進行分類回收,但為配合國際限塑趨勢,擴大源頭減量,環保署擬定作業指引,透過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如鐵盒便當)及設置飲水機或桶裝水,以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重複清洗餐具等方式,提供行政機關、學校可行之減量措施建議。

環保署說明,推動本作業指引是希望能由政府機關率先實施帶頭作用,並納入學校將環保觀念向下扎根,逐步建立足夠的市場供需,吸引廠商投入提供相關服務,改變目前市面上的一次用經營模式,後續再逐步推動至民間單位,以改變民眾生活習慣,誘導民眾逐步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環保新觀念,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等一次用產品,改善資源耗用及污染環境的問題,而作業指引亦將視執行狀況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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