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將補助資源回收創新研發計畫

:::
廢棄物管理
101-03-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鼓勵學術、研究機構及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者,投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特別公開徵求「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每案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101年總補助預算達2,000萬元。即日起至101年3月15日止受理收件,歡迎產學研機構提出申請。

環保署表示,目前公告的33項應回收廢棄物,包括廢機動車輛、廢容器、廢電子電器、廢資訊物品、廢輪胎、廢鉛蓄電池、廢照明光源及廢乾電池等。在結合民眾、地方清潔隊、回收處理業者與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的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推動下,我國已建立了穩定的回收處理體系,並逐年提升資源回收量。這些應回收廢棄物經回收後,不但能減少冷媒、汞等污染物對環境的危害,還能得到銅、鐵、鋁、鉛、玻璃、塑膠等再生原料,減少資源消耗,使資源回收成為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靜脈產業。

隨著消費性產品的推陳出新,製造及材料技術的日新月異,環保法規與綠色產品規範的演進,環保署將進一步提升應回收廢棄物有害物質回收(去除)比率、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及再生料品質(價值),並降低回收處理之污染排放量。今年首次以補助計畫徵求方式,鼓勵相關回收處理制度、技術及再生料利用之創新與研究發展。

環保署表示,近來因為限塑、四機逆向回收、電動汽機車及低碳家園等政策的推動,帶來廢生質塑膠、廢電子電器、各類廢電池回收處理的新挑戰,以及回收處理碳足跡計算的新議題。因此,特別以這四項為重點補助主題,以解決現有回收處理體系面臨的問題及挑戰,並推動物質永續利用。

101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請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活動連結處下載(http://recycle.epa.gov.tw)。

附件檔案:

1. 101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

2.申請須知附件1:申請書

3.申請須知附件2~5:計畫書(封面)、預定進度及查核點、經費需求表、申請文件檢查/審查表

4.申請須知附件6~7:證件封

5.申請須知附件8:契約書(草約)

6.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執行要點

7.應回收廢棄物係指:「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之物品或容器。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