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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揚107年度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縣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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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8-06-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秘室]

環保署為表揚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及污染防治(制)工作所做的努力,特於今(14)日在臺南市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舉辦「107年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頒獎典禮」,由署長張子敬頒發獎座及獎勵金給績優縣市,同時嘉勉地方環保同仁的付出與執行成果,並期許地方環保機關持績為環保工作貢獻心力,以維護國人生活品質及符合民眾期待。

環保署表示,本次共頒發8個獎項,每個獲獎的地方政府除了積極推動各項環保工作具有顯著成效外,也結合在地特色提出因地制宜的創新作為,值得肯定,各獎項說明如下:

一、107年度環境教育績效考核:計有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新竹市、澎湖縣及金門縣等15個獲獎縣市,積極辦理環境教育志工培訓及運用、環境知識競賽、全國環保志(義)工群英會、臺美生態學校推廣、菸灰菸蒂不落地宣傳推廣等活動,多元化發展環境教育,有效提高民眾參與,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績效考核:全國22個縣市均積極推動執行「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污染減量相關工作,在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下,107年PM2.5(細懸浮微粒)已有明顯改善,提前達到108年紅色警示次數減半(499次)及PM2.5濃度18 µg/m3的階段性目標,地方環保機關落實執行各項空氣污染防制作為,使整體空氣品質呈現穩定改善趨勢。

三、河川污染整治績效考核:計有新北市、彰化縣及新竹市等3個縣市榮獲特優,及臺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與金門縣等8個縣市榮獲優等。其中,新北市改變既有管制作法,同時結合「治水、清水、親水及透水」政策願景落實推動;彰化縣強力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並完成公告「擴大東西二、三圳及八堡一圳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維護農地水體水質;新竹市完成公告「香山灌區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杜絕香山灌區重金屬污染。其他獲獎縣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亦有良好績效,共同創造優質的水環境。

四、地方政府環境清潔維護績效考核:計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與臺東縣等10個縣市榮獲特優,及新竹縣、彰化縣、嘉義市、屏東縣、花蓮縣與金門縣等6個縣市榮獲優等,各地方政府注重環境維護,並將環境清理整頓工作推廣到鄉鎮市區、村里,共同營造乾淨美麗的生活環境。

五、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績效考核:計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臺東縣、嘉義市與金門縣等14個縣市榮獲特優,得獎縣市結合在地特色,辦理弱勢家庭能源照護、提升區域防洪抗旱能力、智慧能源示範社區、民眾參與式綠屋頂實作與低碳觀光整合規劃等工作,同時將低碳意識深植於國人日常生活中,提升社區基礎調適能力。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績效考核:計有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彰化縣與臺東縣等5個縣市榮獲特優,及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新竹市與金門縣等8個縣市榮獲優等,各獲獎縣市除了在辦理污染場址管理與努力達成解列目標上有顯著成效外,同時也研擬具轄區地域性特色的污染整治與執行策略,值得肯定。

七、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績效考核:計有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苗栗縣、雲林縣、臺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及金門縣等11個縣市榮獲特優,107年度透過各地方環保機關的努力,全國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金額達到297億元,一般民眾綠色消費金額達446億元,兩者合計採購金額達743億元,相較106年度683億元的成長幅度超過8%。

八、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107年度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整體表現特優計有臺北巿、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基隆市與新竹市等16個縣市,透過環保署與地方政府的資源共享與業務交流及合作,共同提升整體環保施政績效。

環保署強調,環保工作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努力,彼此是夥伴關係,期能透過地方環保績效考核來激勵環保機關同仁士氣,持續提升全國環保施政成果,讓國人有更舒適的生活環境品質,持續朝向環保生活、健康永續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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