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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強力稽查高屏溪流域下游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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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97-11-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 ]

高屏溪水質早期主要受養豬畜牧業廢水所污染,經環保署89年推動養豬離牧政策,補償拆除豬舍及47萬頭豬隻,目前高屏攔河堰以上河段水質均可達乙類水體標準。惟高屏攔河堰以下河段,含括武洛溪、牛稠溪及萬丹排水等主要支流,流經屏東縣九如、里港、鹽埔、長治、屏東及萬丹等六鄉鎮市,環保署及屏東縣環境保護局檢測其水質,在溶氧、生化需氧量及氨氮等項目較差,皆屬嚴重污染,分析主要污染源為畜牧業廢水及生活污水。

根據農委會97年度統計資料顯示,屏東縣轄區內飼養豬隻頭數約157萬頭,約佔全台比例24%,為全台之冠。97年迄今環保單位接獲民眾陳情屏東縣畜牧業污染案件計483件,約佔該縣總陳情案14%,畜牧業廢水已成污染主要元兇。

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為改善高屏溪下游環境品質,會同屏東縣環境保護局以不預警、大規模方式執行聯合稽查行動,本年度共稽查97家畜牧場,採集26場放流水樣送驗,違規告發23場次,違規比例高達23%。

該署呼籲畜牧業者,水污染防治法已修法將畜牧業違反放流水標準之罰鍰額度,從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調整為六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相較其他業別的裁罰已算輕微,畜牧業者應基於環境及河川清淨的共同認知,發揮道德良知,妥善操作廢水處理設施。署將以聯合稽查方式執行污染稽查管制,已使少數心存僥倖的不肖業者有所警惕,未來大規模稽查行動仍將持續不定期辦理,希望業者千萬別存僥倖心理,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有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舉發(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單位將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遏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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