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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霾害對台灣影響 環保署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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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7-11-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針對蘋果日報今(18)日指出中國來的空污沒那麼嚴重,3大工業區「貢獻」僅佔1成3,係依本署委託中央大學大氣科學系林能暉教授,利用空氣品質模式模擬中國環渤海工業區、長江三角洲工業區及珠江三角洲工業區的排放量,對台灣西部的5個空品區測站位置點,統計去年(2017)1月(冬季)及7月(夏季)2個月份細懸浮微粒(PM2.5)平均貢獻量影響。此研究僅包括三個工業群聚區的汙染排放,因此不能代表整體中國霾害對台灣影響。

此外,我國所受境外污染尚包括鄰近日本、韓國等國家。根據本署所委託成功大學吳義林教授及雲林科技大學張艮輝教授研究,係利用空氣品質模式模擬整體東亞空氣污染物(包括中國、日本、韓國等國家),統計整年12個月份境外傳輸對我國PM2.5年平均濃度影響比率約30~34%,其研究結果較具整體代表性。

我國在每年11月至隔年5月,在東北季風盛行季節,其實每日都有境外污染影響,但關切影響主要在於我國在高污染事件發生時,其境外污染影響占多少比例,鑑此,環保署在去年10月份,在台灣最北邊增設富貴角測站,該站在東北季風期間因不會受到台灣本地汙染物影響,是監測境外污染物的絕佳地點。依該站資料顯示,去年10月至12月,PM2.5濃度超過標準35微克/立方公尺,共11天,今年1月至11月,共12天。

為掌握中國大陸霾害對我國空氣品質之影響,本署訂有標準作業程序;每年11月至隔年5月,每日追蹤中國大陸空氣品質狀況,再根據氣象資料及電腦模式,研判會影響我國空氣品質時,即發布新聞,提醒民眾防範,並通知中央氣象局、教育部、衛福部及地方環保局採取應變措施。本署並已發展「環境即時通」APP,提供民眾下載查詢空氣品質即時監測數據。

依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手動測站PM2.5數據顯示,比較104年度至107年度1月至10月底,各年度同期,107年全國手動測站PM2.5平均濃度為17.4μg/m3,較104年同期平均濃度21.5μg/m3下降4.1μg/m3,改善率為19%,顯示我國近年相關管制工作推動,雖受境外污染影響,我國空氣品質仍逐年獲得相當改善成效。

由於空氣污染來源眾多、成因複雜,僅依靠單一管制作為不易有成效,且因氣候變遷、氣象變化的不確定性以及臺灣先天地理條件特徵,使得空氣品質改善的工作更加艱鉅,為改善空氣污染環保署將持續與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達成所設定訂定108年目標PM2.5年平均濃度18微克/立方公尺、PM2.5紅色警戒次數499次以下空氣品質目標,此外,未來亦將持續推動兩岸空氣品質管制技術交流合作,透過雙方空氣污染管制經驗分享,以減少我國受中國大陸長程污染傳輸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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