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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說明國光石化大城工業區環評審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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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99-05-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

對於媒體今日(5月19日)報導國光石化投資案環評4年過不了,環保署表示此與事實不符。國光石化大城工業區環境影響說明書於98年5月12日由經濟部工業局轉送環保署審查,並於98年7月10日作成審查結論,要求開發單位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嗣後第二階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於99年3月23日轉送環保署審查,該署已於4月13日及4月14日2天召開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目前正依初審會議中專案小組及當地居民、居民代表、相關團體的意見進行補正、說明,顯見環保署目前辦理的國光石化大城工業區環評審查,其時程與報導的4年相去甚遠。

「國光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廠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於96年送至環保署審查,該計畫位於雲林縣離島工業區,該案經環保署審查,並於97年4月2日作成審查結論,要求開發單位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惟迄今國光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未撤案,亦未依環評審查結論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其與目前環保署審查位於彰化縣大城的工業區開發案不同,因此,共有2個環評審查案於該署辦理。環保署表示尊重開發單位對於開發地點或開發內容的選擇與規劃,但不應混為一談或曲解為「環評審查4年」,建議報導中應清楚敘明原委,避免提供使民眾錯誤資訊,致外界質疑環評審查效率不彰。

國光石化大城工業區的環評審查已於99年4月13日及14日召開2天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環保署強調本案後續審查事宜或時程均將依環評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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