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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器使用PVC收縮標籤元旦起回收費率加倍,環保署配套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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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6-12-3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97年1月1日起, 容器使用PVC收縮標籤之回收處理費率將由30%提高到100%。環保署指出是項環保措施業經審慎研議,獲各界支持,並給予業者三年緩衝時間,基於促使容器包裝朝向環保化設計及使用對環境友善之包裝材質,因此在96年6月20日已公告從明年元旦起實施加重費率措施,以促使容器商品業者汰換PVC材質之收縮標籤。

環保署說明,PVC塑膠粉之氯乙烯單體(VCM),已被證實有致癌性問題,對人體及環境均有影響,且由於廢標籤因回收處理成本高、再利用價值低,國內外大部分均採焚化或掩埋處理;為避免焚化PVC產生戴奧辛、酸雨等問題,因此用完即丟的PVC標籤被視為應優先限制使用的對象。

環保署指出,各國因PVC收縮標籤會造成PET瓶(寶特瓶)不易回收再利用,市場逐漸縮小。目前日本主要使用OPS收縮標籤;在歐洲則以PET有較高的市場使用趨勢,部分國家早已不用PVC,韓國則已禁止使用PVC標籤。

由於PVC收縮膜製造業者一直採觀望態度,未能適時因應,造成產業可能產生衝擊。據環保署估計,可能因政策造成之非自願性失業人口約在數百人以內,為避免相關的經濟及失業人口的影響,環保署將結合經濟部、勞委會等相關政策資源予以協助輔導。

環保署呼籲,為求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上均衡發展,在政策制定上已經縝密考量,目前容器商品PVC附件已有相關可替代材質,因此,依循推動商品使用環保化設計及環境友善包裝材質之既定政策,推動容器商品使用PVC附件加重100%回收清除處理費率政策,仍請業者配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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