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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露天燃燒稻草 不會造成稻作病蟲害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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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12-05-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媒體報導有臺東縣農民反映「阻燒稻草導致病蟲害更嚴重」,環保署經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確認,並未發現防制稻草露天燃燒有造成病蟲害加劇情形,且農藥使用量亦未增加,請農友放心。

環保署說明,以往農作收穫期間,時有農民採行露天燃燒處理稻草而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甚至降低能見度而影響公共安全。故自107年起環保署與農委會共同推動施用稻草分解菌有機質肥料補助,以加速稻草分解,轉化為養分再循環,不僅改善露天燃燒之空氣污染情形,減少空氣污染物對農民健康的危害,還可避免水稻生長過程缺氮等作物疾病。據統計,111年已輔導施用稻草分解菌面積約達1.3萬公頃。

另外,農委會也整合病蟲害管理政策,藉由多元防制方法控制有害生物族群,以減少化學農藥使用,維護生態平衡。該會並訂定「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針對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經書面通知達2次者,暫停1次申報繳售公糧稻穀、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等措施及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之資格,以共同推動防制稻草露天燃燒工作。

環保署補充,在111年全國露天燃燒稻草陳情件數約有760多件,處分案計51件,而臺東縣並無處分件數。若因緊急防止傳染病擴散,而經農政單位認定有燃燒受感染動植物之必要時,則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0條規定,向縣市政府提出實施計畫,經縣市政府核可後即可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予處罰。

環保署強調,持續改善空氣品質為國人共同的目標,環保署針對固定、移動及逸散污染源進行全面性空氣污染管制策略,而禁止各種露天燃燒亦為管制措施之一,且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明令禁止之行為。對於稻草去化處理,目前已有現地分解機制及去化管道,供農友配合政策改變過往露天燃燒稻草的作法,呼籲各界應協助傳遞正確資訊,避免國人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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