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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修正家電及資訊產品徵收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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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8-03-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由於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整體回收成效逐年成長,環保署為了持續暢通回收處理管道,穩定回收基金的正常運作,檢討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目標回收率、基金餘絀、資訊物品類綠色費率等,修正家電及資訊物品徵收費率。

環保署表示,本次調整家電類產品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電冰箱、資訊類印表機等徵收費率,其中超過27吋的液晶電視機及冷暖氣機因應調整幅度較大,分3階段調整,第1階段自108年7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第2階段自109年7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第3階段自110年7月1日起,其餘項目均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

為促進提升業者生產商品對環境友善程度,並使家電及資訊類產品的綠色徵收費率有一致性及公平性,將既有已實施之綠色徵收費率調整優惠對象為具有環保署環保標章產品規格之物品。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3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供該署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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