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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針對補助改裝LPG車政策反覆及LPG車較不環保之澄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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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8-03-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針對TVBS 3月9日晚間新聞有關本署補助油氣(LPG)雙燃料車政策反覆及LPG車較不環保之報導,本署鄭重澄清,目前相關補助仍依現行政策執行,並未改變。「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是97年初前政府所推出之政策,惟依本署97年委託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進行改裝油氣雙燃料車測試結果,使用LPG為燃料時,雖然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揮發性有機物、毒性物質及臭氧前趨物等,具有減量效益,但部分車型之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有高於使用汽油時的現象,因此本署正與業者共同檢討及規劃實施LPG車車型認證制度,並同時檢討現行改裝及氣價之補助方式。至於,經陳報行政院會議決議調整的補助新作法,依法制作業辦理預告程序,目前已蒐集各界對該新作法的意見,尚未定案。

另外, 97年年底至今汽油與液化石油氣之價差持續縮小,無法提供足夠之經濟誘因鼓勵計程車及民眾新購或改裝成LPG車,月改裝車輛數量由97年7月1,686輛降至98年1月不及100輛,改裝數量大幅下滑,明顯無法達成計畫原訂目標。本署預備以三個月時間實施LPG車車型認證制度,確定改裝之LPG車所排放之空氣污染物皆能符合當期新車排放標準,使所補助之油氣雙燃料車具備正面之環保效益後,才會再陳報行政院對是否拉大汽油與液化石油氣之價差以鼓勵改裝,或依照原陳報行政院會商決議之新作法間的選擇,做出定案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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