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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醫界籲嚴訂細懸浮微粒標準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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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0-05-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有關媒體5月9日報導醫界籲嚴訂細懸浮微粒(PM2.5)空氣品質標準,並提出PM2.5危害新生兒及孕婦等論述,環保署表示研定我國PM2.5的空氣品質標準已是進行式,本署早已委託公共衛生領域學者專家積極探討國內、外科學證據,國內醫界關切PM2.5對於心血管疾病、肺部疾病及相關人體健康影響均會在標準研定過程中充分討論及納入。

環保署說,PM2.5的形成相當複雜,多為光化學反應生成,其減量多從其前驅物(如: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源進行管制。儘管PM2.5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仍在研議中,本署針對PM2.5前驅物的管制,早已納入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及油品標準,且近年加嚴標準時,大部分項目也已採用世界上最嚴格的或最佳可行技術,如仍有不足處也將邀請學者專家持續檢討增加。環保署說,從95至99年全國57個一般空氣品質自動連續測站PM2.5監測結果顯示,各空品區PM2.5質量濃度皆呈現下降趨勢,全國年平均濃度從95年33.5μg/m3下降至99年31.0μg/m3(減少2.5μg/m3),改善幅度7.4%,其中高屏地區PM2.5質量濃度改善幅度近9.7%(年平均濃度約減少4.1μg/m3),若依據報導中醫界所提出每降低10μg/m3就可增加平均壽命0.61歲之論述進行計算,初估過去四年的努力可以增加全國居民55.7天壽命、高屏地區居民91天壽命。因此,我國PM2.5的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是可以期待的,請國人與環保署一起努力。

環保署表示,訂定空氣品質標準固然重要,但是必須建構完整配套措施且持續執行,才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美國是全球研議空氣品質標準(PM2.5)先驅的國家,然而根據該國環保署及人口普查局統計,2009年時仍有近8070萬人居住地區係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2009年全美總人口數為3億7百萬人),約占26%;其中,居住地不符合PM2.5空氣品質標準的人數為3520萬人,占總人口數為11.46%。此外,加拿大部長環境委員會曾在2000年提出Canada-wide Standards (CWS)之PM2.524小時30μg/m3之空氣品質標準值,並希望在2010年達成。根據該國2006年所提出第一階段(2000-2005年)評估結果,仍有30%人民居住地屬於不符合PM2.5空氣品質標準。由此觀之,PM2.5污染改善的複雜及困難度全球皆然。

環保署強調,環境決策需要建基於科學與事實的基礎上。近期內就會舉辦PM2.5相關研討會議,以公開、透明及專業的運作方式,讓各界充分溝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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