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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嚴謹審查淡北道路環評報告書,致力於減輕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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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109-01-1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媒體報導「環委都沒交通專業 如何把關」,環保署說明環評委員會已就「淡北道路」可能引起之空氣污染、噪音、廢棄物、生態、水文水質等環境影響,以及新北市政府所提出之減輕對策,並徵詢具交通專業之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對於交通課題均表示無意見後,綜合各方意見才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決議。

環保署指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即淡北道路案)提環保署環評委員會第369次會議討論前,經過4次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以及第349次及354次委員會進行審查及討論,就各方所關切之交通、生態、文化、地質等議題,環保署於審查過程中已徵詢交通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及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等相關機關意見,專案小組並就「強化隔音牆防鳥擊措施」「歷史文化景觀調查或因應措施」「開發後臺北市及淡水區交通衝擊影響最大路口及因應對策」「台2線及本計畫道路設置公車專用道可行性」「本案開發可能對鄰近生態環境之影響」「生態監測異常時之停工及復工機制」「次生林補植計畫」「施工營運期間空氣污染物增量及抵減措施」等各項重要環境議題進行充分討論,確認已達環境保護目的,才於109年1月15日提環保署環評委員會進行討論。

環保署表示,環評委員人數有其限制,本屆(第13屆)專家學者委員之遴選,係以環保署所職掌之環境保護工作為主體,並依環評之意涵分為生活環境、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領域選定專家學者委員。環評審查時,開發行為可能涉及其他相關部會所職掌之業務權責(例如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土地徵收、野生動物保育、濕地保育、交通等事項),則由相關機關於環評會議中提供意見,再由環評委員綜整各方意見進行審酌作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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