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推動空污減量應依法行政 環保署加強監督國公營事業減量

:::
大氣空氣
109-03-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行政院於109年3月13日宣告臺中市生煤自治條例無效引起各界關注,環保署重申,政府推動空氣污染減量與改善空氣品質的決心不變,但應符合各項法令規定的授權並據以執行。環保署甚為重視各項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已與經濟部合作持續推動國(公)營事業減量盤點,火力發電廠排放減量亦為重點之一,以台電公司台中發電廠(下稱中火)為例,經由減煤增氣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改善粉煤機、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改善措施下,107年空污排放量相較於105年減量達23%,預估109年減量可達48%,排放減量大於單純減煤4成的效果。同樣位於中部地區的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迄今亦已完成焦爐氣強化脫硫工程、焦炭輸送系統增設集塵設備及熱軋工場加熱爐自動化溫控工程,並將持續針對料堆室內化工程及防制設備進行改善。

透過國(公)營事業減量盤點,推動台電、中鋼、中油、中龍及台船等公司各項空污防制改善工程,自105年起至108年已達成9千多公噸減量,再搭配各項污染管制措施推動下,無論是全國各縣市,各項空氣污染物濃度均呈現下降趨勢,同時為確保各國(公)營事業依規劃期程執行空污防制及改善工作,自今(109)年第一季起,已將過去由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主持之改善進度追蹤檢討會議,提升為由本署與經濟部共同主持,務求提升行政機關督導及檢討力度,為改善空氣品質嚴格把關。

環保署表示,以臺中市空氣品質為例,近年已相當程度改善,紅害警示站日數(細懸浮微粒PM2.5日平均濃度≧54µg/m3)從105年71站次降至108年5站次,改善幅度達93%,另空氣品質細懸浮微粒PM2.5數據顯示,PM2.5年平均值從105年21.8μg/m3 降至108年17.2μg/m3,改善幅度達21%,皆顯示我國空氣污染管制策略奏效而使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環保署強調,減煤不是減少空污的唯一手段,將持續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加強推動各項管制工具,包括訂定燃料成分標準以進行源頭管制、持續精進燃料使用許可證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的預防管理、檢討加嚴行業別及各項污染物種的排放標準等管末管制,搭配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及推動三級防制區既存污染源的污染物指定削減制度,多管齊下務求持續減少排放,並以具體改善空氣品質為出發點,思考各項管制作為、整合部會量能、強化中央地方合作,以達到外界對空氣品質之期待。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