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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碳市場共識方向 開啟區域合作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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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5-12-15 []

環保署於105年12月14日延續昨日(13日)「2016年亞洲區域排放交易制度與減碳工具實務對談工作坊」之對談成果,舉辦「亞洲區域碳交易推動實例」專家論壇,邀集日本、韓國、泰國、菲律賓、及越南等五國貴賓與臺灣專家代表針對碳交易推動實例進行探討。在熱烈討論下,此次論壇亦提出未來排放交易與減碳工具區域合作之共識方向,開啟區域合作之新局。

論壇開始由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室參事兼執行祕書簡慧貞博士針對臺灣溫室氣體法規架構及碳市場建構現況進行引言。說明中提及,臺灣於《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所提供的法規基礎之上,已完成符合國際規格的可量測、申報、驗證機制(Measurable, Reportable, Verifiable,MRV)。後續將以分階段、逐步漸進的方式來建構完整的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機制。目標透過良善的碳訂價,來促進綠色成長與減量技術之發展。接著由韓國氣候解決方案基金會主任Joojin Kim分享了韓國排放交易機制(Emission Trading Scheme,ETS)第一期的執行經驗。他提到幾點觀察,首先,雖然受規範業者仍然對於總量管制有許多意見,但已慢慢接受碳訂價的概念。這主要是有部分業者理解到,減量的同時,也有帶來節省支出的機會。目前南韓ETS仍有一些功能不彰的情況,例如排放額度供給面向上仍有剩餘,但市場價格卻仍然上升的現象。而上述的這些經驗,可以提供我國後續推動的參考。

與會眾人皆認為未來亞洲碳市場區域性整合與合作之重要性。方向上,在短期內亞洲各國可持續為能力建設進行技術交流,強化實務經驗之夥伴關係、並在區域性合作上逐步形成共識;中期則可利用既有成果的基礎,建立起具有各國國情特色,但在制度上又可兼容的碳市場,創造區域合作之契機;長期則為更加完善此合作平台,以創造有效益的市場機制。

在上述共識下,本次論壇也畫下圓滿句點,也為後續的區域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先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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