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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部空品逐年改善 環保署加速推動空氣污染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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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9-12-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統計至今(109)年11月底止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數據狀況,比較去(108)年同期(下同)空氣品質細懸浮微粒(PM2.5)平均濃度,雲嘉南空品區從 108年22.1μg/m3降至109年18.2μg/m3,改善率達17.6%;高屏空品區從 108年20.9μg/m3降至109年18.0μg/m3,改善率達13.9%;另在紅色警示(PM2.5≧54μg/m3)站日數部分,比較108年及109年空污季,雲嘉南空品區從 108年9站次降至109年1站次;而高屏空品區從 108年0站次,109年至今尚未出現紅色警示不良站次,顯示中南部地區 PM2.5空氣污染持續改善中。

而在臭氧部分,再以109年11月底及108年同期進行比較,雲嘉南空品區臭氧八小時AQI>150(紅色等級)站日數已從 108年46站次降至109年28站次;高屏空品區從 108年152站次降至109年68站次,已有明顯改善,惟臭氧八小時濃度平均值部分,部分地區有微幅上升。本署於109年9月18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標準,新增符合臭氧八小時空氣污染防制區之判定方式,後續依防制區管制規範強化管制作為。

有關相關民眾及環團擔心,環保署目前所研擬「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草案,涉及跨空品區抵換造成增量問題,其實本署係考量空氣污染具有流通性,依據空氣品質模式模擬結果,研擬出各空品區間排放量抵換倍數,例如空氣污染減量來源不在原空品區,則需要加倍減少空氣污染物以達到對當地空品區相同減量效益;此外,對於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空品區,未來依本原則進行抵換時,其抵換量還需再增加1.2倍,對當地空品區提供更多減量,本草案目前僅於研擬階段,環保署後續於12月7日召開研商會議,再廣納各界意見進行討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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