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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發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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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7-04-1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為持續鼓勵民眾儘速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特別針對執行期間各界反映之問題,適度修正相關補助規定,於107年4月17日修正發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環保署表示,由於二行程機車因引擎設計,進排氣同時機油混合進入汽缸中燃燒,容易因燃燒不完全而產生青白煙,造成空氣污染,與四行程引擎比較,在碳氫化合物(HC)方面,二行程機車污染度為四行程機車之17至18倍,一氧化碳(CO)約為2倍。因此該署於93年起加嚴新車排放標準,促使車廠不再生產二行程機車;對於已售出使用之二行程機車,則自97年起提供汰舊補助,以鼓勵民眾加速汰除老舊二行程機車,惟經統計截至3月底,二行程機車仍有約103萬輛,對空氣污染的防制影響仍相當大,有必要再加速淘汰。

環保署指出,執行補助汰換過程中,發現民眾多集中於年底辦理報廢與回收二行程機車,造成回收商調度困難而未能及於同年底完成車體回收,經檢討修正為申請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者,以完成報廢日期為準,作為判定補助之年度。另為避免老舊二行程機車因缺乏定檢紀錄,無法獲得補助而影響汰換意願,也刪除須有檢驗紀錄始能申請汰除二行程機車補助之規定。

對於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環保署表示,本項補助金額採逐年遞減,今年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金額有1,000元,淘汰二行程機車並新購電動二輪車視車種有4,000至6,000元不等之補助,新購電動二輪車視車種1,500元至3,500元不等補助,地方政府亦提供加碼補助,詳細資訊可上該署移動污染源管制網(https://mobile.epa.gov.tw/TopNews/OldMotorbike.aspx)查詢,但109年即不再補助。

環保署強調,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已於立法院審議中,未來將加嚴10年以上交通工具原適用之排放標準,以及授權各級環保機關依轄內狀況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例如學校、市場周邊或特定區域,限制或禁止特定車輛(如老舊二行程機車、一二期柴油車等)駛入;未來地方環保機關亦將加強車輛攔查攔檢,違反者,可予以裁罰,以維護環境空氣品質。因此,未來二行程機車上路行駛將更具不便性,呼籲二行程機車車主把握機會儘早將二行程機車汰除,改用大眾運輸或是電動二輪車代步,共同為維護空氣品質盡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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