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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1日起實施汽油汽車第4期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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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6-12-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臺灣汽油汽車第4期排放標準將於9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車輛都必須配備車上診斷系統(OBD),監控車輛污染。

環保署表示,汽油汽車第4期排放標準主要是參考美國現行Tier2 Bin7等級的標準,同時採認依歐盟98/69/EC指令測試規定的第4期排放標準(EU-4)。除加嚴各項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外,最大的不同便是要求每輛車都必須配備有車上診斷系統(On Board Diagnostics,簡稱OBD),配有OBD系統的汽車,可透過該系統監控車上所有污染防制元件,當污染防制元件劣化或故障時,可藉由駕駛儀表板上的燈號(故障指示燈)通知駕駛人,並將故障訊息儲存於車上電腦,促使駕駛人立即修復,讓車上污染防制元件儘早恢復正常運作,避免發生故障的車輛,持續行駛較長時間,造成較高的油耗與污染排放。因此,配備OBD系統的汽車,一方面能讓車主掌握車況,並維持引擎運轉最佳狀態,同時也能省油,且有效防止故障車輛的高污染排放。

環保署說明,為改善國內空氣品質,加強汽油汽車污染排放的管制,不論是尚未掛牌上路的新車,或是已經掛牌上路的使用中車輛,均已訂定完整的污染管制法規,藉由逐期加嚴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方式,督促車輛業者製造或進口符合更嚴格標準的車輛外,有效改善空氣品質,保障全體國民健康。此外也呼籲民眾購車時,應儘可能購買低污染排放、低噪音及低油耗的車種,為提昇環境品質盡一份心力。

為鼓勵車輛業者提早生產及進口符合第4期排放標準車輛,環保署也提前於96年1月12日修正發布實施「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讓車輛業者提前申請符合第4期排放標準的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截至96年12月20日止,已有134個引擎族,包含350個車型通過認證申請(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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