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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花燈、鬧元宵 電池用完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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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3-02-1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元宵節是我國農曆年節的重要慶典活動之ㄧ,許多機關團體及民間企業都會順應節慶,設計或採購元宵提燈,贈送顧客或供社會大眾索取。環保署呼籲,在歡度元宵節之餘,元宵提燈內的電池電力用完要妥善回收,以減少環境負荷。

環保署表示,民眾於元宵過後,可以將元宵提燈內未耗盡電力的電池取出,裝配到其他適合的電器產品(如:自行車燈、玩具等)繼續使用,以節約能源及廢棄物減量。電力耗盡後,也要記得將電池拆卸取出回收,避免乾電池滲漏腐蝕性液體,而損害電器產品。

環保署提醒,廢乾電池屬應回收廢棄物,需妥善回收,籲請民眾記得做好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民眾妥善回收的廢乾電池,可以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設有廢乾電池回收筒的地點回收,或是送交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舉手之勞做環保,共同為美好環境盡一份心力。

民眾如果想要更進一步了解廢乾電池回收相關訊息,可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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