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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二次會議落幕-台灣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管制已與國際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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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5-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今(95)年在瑞士日內瓦舉辦之「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二次締約國大會」已於5月5日落幕!對於五溴二苯醚(Pentabromodiphenyl ether)、克敵康(Chlordecone)、靈丹(Lindane)、全氟辛烷磺酸鹽(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 PFOS)及六溴聯苯(Hexabromobiphenyl)等5種化學物質,尚須依該公約訂定之篩選程序進行審議,本年確定暫不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管制名單。各國仍加強執行第一次締約國大會通過列管的12種化學物質(Dirty Twelve)。

環保署表示,大會亦針對強化與巴塞爾公約及鹿特丹公約的合作關係、戴奧辛(Dioxin)及呋喃(Furans)之釋放量計算工具、國家實施計畫(NIP)準則、最佳可行技術(BAT)及最佳環保策略(BEP)指導方針、效益評估(Effectiveness Evaluation)模式等問題進行討論。

環保署說,針對該公約已列管的戴奧辛及呋喃,該署近年來除積極針對產生戴奧辛之固定污染源,發布其戴奧辛排放及管制標準,加強檢測分析及稽查外,同時已從88年起逐步建立國內戴奧辛之主要排放產生源檢測分析基線資料,並逐年估算我國每年戴奧辛排放總量,自91年起已具體呈現每年戴奧辛排放總量下降趨勢。該署已參照公約中的國家實施計畫精神,將於本年5月起著手研擬「環境戴奧辛管制及減量五年行動方案(草案)」,建構我國戴奧辛總體管制策略及具體管制作法,透過「整體性污染預防及控制」概念,全面管制戴奧辛對於生態環境及人體健康之影響。此外,該署並配合戴奧辛主要排放產生源之排放及管制標準生效日期,訂定分年戴奧辛減量目標。

環保署指出,針對目前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列管的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國內已嚴格管制或禁用該12種化學物質,其中滅蟻樂(Mirex)由農藥管理法管理,不核准登記使用;呋喃及戴奧辛屬工業製程或焚燒副產物,由相關污染防制法規嚴格管制,其餘多氯聯苯及滴滴涕(DDT)等8種有機氯農藥共9種化學物質,皆已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全面禁用,截至目前國內已無上述9種物質之運作來源,且該署每年持續進行環境背景流布調查檢測,作為管制策略的參考依據,並達預警效能。

環保署表示,我國雖然無法成為締約國,但是為了展現台灣加入國際社會及保護地球環境的責任,該署人員已與美國、德國等多國與會代表交換管制心得,並希望未來能持續與國外專家系統保持聯繫,以達資訊交流與國際同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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