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廢寶特瓶回收量並未下降

:::
其他
91-10-2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自今(九十一)年六月一日起,環保署已公告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為了維護民眾權益,至年底前,民眾持有標示回收獎勵金數額的廢寶特瓶,仍可至統一7-11超商、全家便利商店、OK富群超商及福客多超商等計五、三一八個分店門市兌換回收獎勵金,取消廢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後,廢寶特瓶回收量並未下降,九十一年各月份平均成長率為一四%,預估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可達六萬四千公噸。

據環保署統計,九十年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約五萬六千公噸,平均每月約四千七百公噸;九十一年一月至九月底止的回收量約四萬八千公噸,平均每月約五千三百公噸。且九十一年各月份回收量均高於九十年同月份的回收量,九十一年各月份平均成長率為一四%,預估全年廢寶特瓶回收量達六萬四千公噸。

九十一年回收量並未因取消寶特瓶回收獎勵金而下降,且較九十年回收量成長一四%,其主要原因為寶特瓶二次料需求量增加,寶特瓶再生處理廠由原來的七家增加至十一家,再生處理廠自九十一年二、三月起已陸續提高回收商收購廢寶特瓶之價格,從年初約每公斤四元,上升至目前約每公斤八元。此外,環保署自九月七日起提高補貼費費率,自每公斤七.六一元提高為一○.三元,對於降低取消回收獎勵金的衝擊亦有助益。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