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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環通力合作破獲桃竹地區非法棄置廢棄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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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4-05-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與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根據情資顯示,有新竹地區業者非法收受廢棄物,將其先送至桃園市某工程行工地傾倒,經由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下布置人員跟監埋伏近一個月,終於破獲新竹縣新豐鄉廢棄工廠非法處理廢棄物之犯罪組織。

昨(8)日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偕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及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下,分別前往數個廢棄物非法轉運及處理地點展開搜索查緝行動,於新竹縣新豐鄉普和村某廢棄工廠,查獲棄置廢塑膠混合物、生活垃圾及土木建築廢棄物等約2000 噸,另現場查獲有疑似將廢土方拌合入廢污泥及集塵灰等情事,並於當場查獲現行犯4名及查扣兩輛運送廢棄物之砂石車。另外於桃園市中壢區某工程行,查獲該工程行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違法收受土木及建築等事業廢棄物,進行清除、處理業務,現場查獲現行犯2人及查扣挖土機、鏟土機、貨車共 5 台。以上均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暨第 46 條第 4 款之刑罰規定,現場由保七總隊製作偵訊筆錄,並將全案於8日晚間將相關現行犯6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環保署表示,後續將針對已蒐證之非法清除處理業者及廢棄物事業來源進行追查。

環保署強調,自100年檢察、警察、環保單位結盟以來,已破獲將近1000件環保犯罪案件,而且不斷精進查緝作為。該署呼籲相關事業機構,勿將事業廢棄物交予非法清除處理業者清理,並再次重申將加強查緝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之決心,以維護環境,杜絕非法棄置廢棄物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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