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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澄清「華映、友達廢水改排 恐殃及4千頃農田」報導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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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0-08-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據報載桃園縣龍潭、平鎮地區民眾反映「華映、友達廢水改排 恐殃及4千頃農田」,環保署澄清說明如下:

一、有關環保署介入華映、友達廢水改排審查一事,係基於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本於客觀中立角度解決跨縣市爭議之應有作為。本案新竹縣政府已向環保署提出華映及友達公司之放流水排放,已涉二縣爭議之認定申請。該二事業排放許可證之變更,須環保署認定由此二事業改向環保署委託之環境檢驗所辦理,方可獲得解決,環保署刻正進行認定之審核過程。環保署強調,將慎重考量爭議雙方所持之理由,秉公正客觀之立場,核判是否由環保署委託之機關審核此項排放具有爭議之許可申請。

二、設置於桃園縣轄內華映及友達二事業,放流水原排放承受水體為流經新竹縣境之霄裡溪,並在新竹縣轄內匯流入鳳山溪。因霄裡溪已規劃為飲用水水源,民進黨執政時期96年12月10日之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61次會議決議,如霄裡溪水經認定使用於飲用水水源,即須改排,華映及友達二事業遂依委員會要求,提出因應對策與環境差異分析送環保署審核。復經環保署98年5月13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綜合評估各項改排替代方案之社會、經濟、環境影響,於第177次會議決議,同意友達、華映二事業放流水變更放流口,以專管方式改排至桃園縣老街溪美都麗橋附近之位置為最佳方案。

三、改排老街溪雖影響桃園水利會直接灌溉農地約527公頃、輔助灌溉約600公頃,惟現行排入屬適用甲級用水水質標準的霄裡溪,直接影響灌溉農地390公頃,後流至鳳山溪流域,亦影響灌溉農地約1033公頃,且老街溪水體為適用丙級用水水質標準的區域排水,並無飲用水取水設施規劃。而霄裡溪匯入鳳山溪後,設置飲用水水源取水口,目前每日供水量為6,800噸,且規劃未來飲用水之取水量擴建至每日35,000噸。權衡水利、水質、農業灌溉及飲用水安全等面向考量,環評決議改排老街溪。

四、環保署說明事業廢水排放倘具跨縣市爭議,環保署基於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本有義務協調與解決跨縣市之排放爭議。環保署已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告事業廢(污)水排放涉及數直轄市、縣(市)而生爭議之排放許可證審核,由環保署委託之環境檢驗所辦理。環保署強調,由環保署委託之機關審核排放許可證,並非與地方政府爭權,而是協助地方政府審核排放水體有爭議之許可證,且需經有爭議一方之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環保署方為受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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