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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列管1萬2千多家事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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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2-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將新增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之事業,以管控其產出的廢棄物妥善清理,避免被任意棄置污染環境。環保署將於96年4月1日將易遭任意棄置廢棄物之營造業、建築拆除業、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及以桶裝、及以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之事業等1萬2千多家事業列入納管。

環保署表示,由於營建廢棄物常被不肖業者,任意棄置於道路、河床及山邊,不但污染環境影響人體健康,又會阻礙交通製造環境髒亂,為杜絕該等不法行為,環保署將分三階段管制,逐步納管可能產出相關廢棄物的業者,94年已將營造業所統包或單獨承攬興建工程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納入第一階段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第二階段針對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96年4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工程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1,0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列入管制。第三階段則將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96年8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5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及將「建築拆除業」予以納管。

另為加強管制「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產出之廢棄物清理流向,與因應桶裝廢水由水污染防治法改由廢棄物清理法管制,將「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或溝渠清除廢(污)水或廢液之事業」納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環保署指出,自91年起逐年擴大列管事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目前已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件數為19,604件,已檢具送審18,965件,檢具送審率達96.7%,並列管18,320家事業應上網申報,已上網申報17,650家,上網申報率達96%,掌握約80%以上之事業廢棄物產出量及清理流向,且94年事業廢棄物的申報總量已較93年申報總量,成長112萬公噸,大幅提升事業廢棄物管制成效。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為讓新納入列管之事業能順利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將分階段實施,及透過全國各縣市環保局及公會全面於各縣市辦理申報宣導說明會,並製作教學光碟、說明會講義及相關資訊彙編,提供事業參考使用,另設置0800-059-777免付費客服專線,提供事業詢問相關申報問題及同步連線輔導事業上網申報。該署同時籲請新納入列管事業,屆時應配合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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