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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推動廚餘能資源化,讓有機廢棄物循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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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10-11-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表示,國內廚餘回收後再利用方式,養豬佔46%,堆肥及生質能源廠佔54%;為提升各縣市廚餘自主處理及清運量能,環保署自106年起迄今投入13餘億元經費補助各縣市設置廚餘破碎脫水設備51套、高速發酵設施17套、既有堆肥場效能提升47場及集運車輛等,以完備去化廚餘管道。

在推動廚餘生質能源廠,環保署規劃在北中南各設置1座,並以採購方式補助地方設置,但地方為減輕財政負擔,目前臺中市及桃園市係採促參方式辦理,其中臺中市外埔綠能生態園區第1期(80噸/日)已於108年7月9日正式營運,桃園市觀音生質能中心(135噸/日)預定於110年年底完工啟用,另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尚在評估規劃中。此外,環保署更以畜牧糞尿資源化推動經驗,朝向共消化方向發展,目前已補助新北市環保局與屏東縣中央畜牧場合作,辦理廚餘與禽畜糞尿共消化試驗,並於110年1月進行投料試驗,試驗結果顯示可提升沼氣產量增加發電效益;所以在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之情況下,國內在北中南都有廚餘生質能源化的具體推動成效。

環保署表示,將持續加強推動廚餘生質能源化,並透過跨部會合作,充分利用養豬場及下水道之厭氧消化系統協助處理廚餘,所產製的沼氣可作為生質能源,另消化後所產生之沼渣沼液,該署也推動還肥於田之再利用方式,讓資源充分有效運用,往循環經濟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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