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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檢警結盟 破獲中部地區重大非法棄置廢棄物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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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9-04-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與彰化地檢署及警政調查單位合作破獲中部地區預拌混凝土業者,與廢棄處理業者勾結,以合法再利用名義,實質非法將未妥善處理完成之廢棄物回填至11處盜採砂石產生之坑洞或租用土地之環保組織犯罪。全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8條等行政刑罰規定,將廢棄物處理業者及相關行為人共26人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署接獲重大環保犯罪情資,隨即成立檢警環專案小組,並請環保署協助進行案情分析及溯源勾稽分析涉案廢棄物處理業者相關申報資料,該署發現業者申報所收受廢棄物處理後屬可再利用之產品銷售流向涉嫌造假,已屬環保犯罪行為。108年7月30日起環保署會同彰化地檢署王銘仁、吳怡盈及檢察官李秀玲、施教文、陳宗元等檢察官,指揮保七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會同彰化縣調查站、臺中市調查站、苗栗縣、臺中市及彰化縣環保局等單位,展開數波檢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破獲相關業者假資源化產品銷售之名,行非法堆置回填廢棄物之實。

3家收受一般污泥進行廢棄物處理業者(桃園市2家、苗栗縣1家),為謀取暴利,竟未依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規定妥善處理至符合可再利用之人工粒料規格,而以付費委託清除或運輸公司清運至彰化縣、臺中市及苗栗縣3家預拌混凝土廠。該等預拌混凝土廠則配合處理業者出具假造銷售單據,偽裝合法使用,實際卻將廢棄物回填至盜採砂石之坑洞,或佯稱為肥料可合法回填使用向地主租借土地堆置回填。本案非法堆置回填地點共11處,散布中彰投雲苗5縣市,遭棄置數量約達15萬立方公尺,等同79座標準泳池大小,此類廢棄物經雨水淋洗後之滲出水pH值高達11.1、重金屬鎳高達9.1mg/L,恐造成附近環境污染,司法調查完成後,環保署將督導相關縣市政府要求業者依法負起清理責任。

環保署表示,為達到「資源永續」及「零廢棄」的目標,政府鼓勵事業廢棄物資源化及再利用,惟事業應遵守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廢棄物及其再利用去處,勿貪圖利益危害環境,若有任何違法行為,環保署將會結合檢方及司法機關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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