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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改善空氣污染 環保署鼓勵低污染機車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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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10-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我國機車七期排放標準係於102年10月28日即公告,明訂於110年1月1日起實施;透過排放標準分期逐步的實施,鼓勵機車製造廠加速推出更加環保及符合新一期排放標準之機車上市銷售,以改善空氣污染。

為了讓民眾可提早使用更低污染的機車,並考量燃油機車與電動機車應併行發展的訴求,環保署已於今(108)年4月與國內機車製造廠討論,確認109年可生產銷售七期燃油機車。因此,環保署規劃自109年起,推動一至四期機車汰舊換新購買七期機車及電動機車之補助政策。

目前國內三大燃油機車廠均已積極投入七期車輛生產前置作業,最快可望於今年12月底前取得認證,明(109)年1月即可上市銷售,因此明年起民眾即可視需求選購七期機車,領取政府各項補助款。環保署表示,相關補助政策刻正研訂中,預計將於今年10月底前預告草案,可望於11月底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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