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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稽核認證團體 最高50%獎金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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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10-05-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鼓勵民眾檢舉稽核認證團體違規,可獲得違約金額20%的獎金,檢舉人若為稽核認證團體內部員工,獎金提高2.5倍,可獲得違約金額50%的獎金。

環保署表示,由於近年有稽核認證團體發生人員教育訓練不實、提交稽核員名冊與實際執行不符等重大違約事件,環保署已扣減違約金等計新臺幣574萬餘元,該案之稽核認證團體亦遭停權處置。為遏止稽核認證團體違反相關規定,環保署訂定「獎勵民眾檢舉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團體實施要點」,獎勵民眾檢舉稽核認證團體不法。

環保署所發布「獎勵民眾檢舉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團體實施要點」,針對稽核認證團體未依稽核認證相關法令或契約規定執行稽核認證作業,只要民眾具名並提供具體證據,經環保署查證屬實,即可獲得違約金額的20%作為獎金。考量員工對僱主違規行為最為了解,因此,檢舉人若為任職中或曾任職在稽核認證團體的員工,環保署將獎金提高2.5倍,可獲得違約金額的50%作為獎金,以鼓勵員工糾舉稽核認證團體內部違規事實。

環保署強調,依據「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稽核認證團體乃受環保署委託行使公權力,理應克盡職責執行稽核認證作業,不得利用職務機會取得不正當利益,更不應有文件造假等違約亂紀之情事。環保署表示,民眾可透過傳真、書面郵寄、現場檢舉、上網檢舉(網址:https://recycle.epa.gov.tw/)等多元管道向本署檢舉。

針對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相關問題,民眾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電話0800-085-717洽詢,或上資源回收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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