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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以不當評比機制,抹煞我國減碳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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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8-12-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主導發佈「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CCPI) 原本目的是強化國際間氣候政治比較的透明度,藉此促進個別國家在氣候保護工作的進展。但過去幾年來,這項評比機制卻未能彰顯其比較之公平性,卻可能對於減碳的工作產生困擾。政府施政作為可以被批評檢討,並積極改進成長,但絕不應該以不當的評比機制抹滅。

CCPI今年公布結果,印度屬績效優良,位居第9名;反觀日本,卻被評為績效不良,位居第51名。事實上就溫室氣體排放而言,依據國際能源總署資料:印度碳排放量逐年上升(2017年較2016年增加約5%),然而日本自2011年起碳排放逐步下降(2017年較2016年下降約1.3%),致力減少碳排放量的國家竟然被評分為執行績效不良,這恐非該指標原來設立目的。再者,全球2017年碳排量已經較2016年增加426百萬公噸(成長1.3%),主要分別由中國貢獻45%,印度貢獻24%,然而這兩個國家整體績效在該指標評比上卻位居第30名及第9名。

除此之外,CCPI 的評分項目之一「氣候政策」,係由德國看守協會挑選受評比國家「在地專家」進行評分,台灣在這項目被評為屬後段班的第40 名,而中國及印度被該國在地專家評為前段班的第10及第15名,此一結果對比印度與中國因空氣污染情形屢屢見諸報章媒體,可見其矛盾之處。

該組織針對我國情況所引用數據也多誤謬,以該指標公布我國每年每人平均溫室氣體排放量為13.6公噸為例,這數據在國際能源總署(今年公布我國為11.38公噸)及我國統計資料也未曾出現;此外,該組織引用我國再生能源數據、初級能源供應等數據,均為錯誤;該組織甚至把我國再生能源量假定為零,這種不合理情況,本署往年就曾主動提供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含碳匯)予該組織,都不被接受。以此錯誤數據來衡量我國減量作為及目標,自然與現實脫節。

環保署強調,國際間評比指標相當多,若改以耶魯大學公布的「環境績效指標」(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 by Yale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臺灣在180個國家的總體排名為第23名(亞洲第2名,僅次於日本),在Climate & Energy項下,臺灣更名列第4名,除電力部門的CO2排放密集度稍差(第67名)外,名次都屬前段班。

我國代表團在該組織於西班牙馬德里公布記者會時當場反映,強調現行機制對我國不公平,該組織成員同意後續可以合作改進。環保署也願意在明年邀請該組織成員來台實地瞭解我國在減碳及再生能源推動實際作為,讓該評分機制未來可以反映現實。

環保署再次強調,所有資料庫都有其長短處,所以重點應該是我們如何善用這些資料來觀察自己的優缺點,未來仍將秉持客觀持平的心態,察納雅言,持續強化我國的氣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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